{{ $t('FEZ002') }}人事室|
一、報名資格:
(一)綜合行政職系,具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四)須具備WORD、EXCEL等電腦資訊操作能力。
(五)具溝通協調能力、主動服務之精神。
(六)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及職務。
二、工作內容:
(一)財物登帳、簽認、貼標籤、盤點、報廢、惜物網拍賣報廢品、月報/半年報/年報報局。
(二)場地租借、停車管理、飲水機保養、班級公務管理、消防設備檢驗、救生員核銷。
(三)辦理擴大行政會報、行政會報等會議紀錄。
(四)每年度財物相關變更報局。
(五)需協助辦理學校重大活動及配合職期輪調。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請勿寄送紙本)。
四、其餘內容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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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1-26
{{ $t('FEZ014')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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