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tp.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須於115年4月30日(星期 四)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以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至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為利召開相關會議,敬請家長協助提早作業。)
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訂於115年5月至115年7月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入面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設籍學校出席會議。
五、有關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階段承辦人,劉教師,電話:02-25626550~2轉11。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3-02
{{ $t('FEZ004') }}2026-03-10|
{{ $t('FEZ005')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