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3月6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046號函辦理。
二、旨揭客語能力認證班(簡化案)每班補助講師鐘點費以36 節為原則,每節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800元整為上限, 考量開班有文具用品、紙張、水電費等雜支需求,援例比照去年每班補助雜支1,200元。
三、請依據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之規定 辦理;計畫申請方式及相關內容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獎補 助線上申請系統」申辦(網址:http://www.hakka.gov. tw/首頁/公告資訊/獎補助專區/獎補助申辦)。
{{ $t('FEZ003')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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