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幹事(身心障礙)
職系:文教行政
名額:1
資格條件:
1、需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曾辦理採購業務或具備採購證照尤佳。
4、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PowerPoint、Excel等相關軟體操作者。
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協助輔導組、生涯組、特教組行政業務。
2.管理辦公室財產及周邊相關場地之借用與環境清潔
3.辦理本校家長讀書會、快樂父母成長班、家長志工相關紀錄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作業報名:一律採線上應徵(其餘方式不予受理),即日起至112年12月25日止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上傳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2.甄選時間預估為112年12月25日上午9時起進行電腦測驗及面試,符合資格者將以事求人網站系統通知,請注意電子郵件以免遺漏接獲面試通知。
{{ $t('FEZ003')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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