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為使本府同仁瞭解「臺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相關規範,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1.「臺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自108年8月1日起生效實施,為全國首創之揭弊者保護制度,揭弊者如因揭弊行為遭受不利人事措施, 得透過雙軌併行之救濟方式,提供揭弊者加倍權益保障, 希望達成鼓勵同仁主動通報本府重大管理不當、不法之行為,促使本府採行防杜改善措施,預防弊端違失案件之發生。
2.為使同仁瞭解相關規範,本府政風處於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 (http://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 php?courseid=2836)提供線上影音課程(課程名稱:臺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簡介),請同仁即日起至 109年8月15日前完成1小時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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