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109年3月30日(109)菁師 字第10900000011號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8718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109年3月30日(星期一)起至7月17日(星期五) 止,以郵戳為憑。
三、倘對本案尚有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 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208,電子信箱 s130710@cyc.tw。
四、檢附旨案遴選辦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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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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