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108年7月18日國壽字第1080071028號函辦理。
二、108年自費團保續保通知由國泰人壽掛號郵寄被保險人,惟迄今仍有部份同仁尚未回復。為避免逾期被認定不續保而損及同仁權益,爰請本校人事室協助交付續保通知。
三、請有需要續保之同仁於108年8月1日前與本校人事室聯絡或執回調查表於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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