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8年6月26日移署移字第1080076214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獲獎名單該署將於近日以電話先行通知,並於108年6月底(預計6月27日晚上)公告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immigration.gov.tw)、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ifi.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
三、因應各校暑假將至,為順利辦理「107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獎助(勵)學金計畫」後續獲獎者請款事宜,請各申請學生預先備妥請款相關資料,並於該署公告獲獎名單後,依下列方式辦理請款:
國中及國小學生:學校須於限期內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下載並列印載有流水編號之獲獎學生印領清冊,並於彙齊申請人親簽之印領清冊後,檢同學校開立抬頭為
「內政部移民署」之收據及含有學校帳戶戶名、帳號之存簿影本資料寄至該署,逾期未送或缺漏資料經以電話
及系統e-mail通知申請人ㄧ次,且於一週內未以掛號補件者,逾期視同自願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