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有關本案受補助選手之資格,依前揭辦法說明如下:
(一)受補助選手申請當日已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
(二)受補助選手參加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或106年全國 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3名佳績。
三、旨揭補助金申請得由選手本人提出,或由本市體育總會所 屬各單項協會、本市所屬大專院校或轄區內已立案之中等學校代為之,申請單位應於賽會結束後六個月內,以書面 向體育局提出申請。
四、申請單位請先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 (http://sports .gov.taipei/)「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作業,網路登錄步驟如下:
(一)進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首頁。
(二)點選網頁左下方「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系統」。
(三)請輸入帳號及密碼進行登錄(本系統可沿用「運動選手 資料庫」之帳號及密碼),如尚未申請帳號,請點選「 申請獎金/註冊」填寫資料送出即完成申請。
(四)帳號申請成功後,即可進入系統填報相關資料。
五、訓練補助金申請資料完成線上填報後,請於106年6月9日 (星期五)前檢送以下書面資料至本局競技運動科(免備文),俾憑辦理後續審查及核撥訓練補助金相關事宜。書面申請資料範本請至本局網站 (首頁/業務資訊/法規資訊/ 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下載:
(一)訓練補助金申請書。
(二)選手訓練補助金請領切結書。
(三)選手申請當月之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四)106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之競賽成績證明或獎狀影本。
(五)訓練補助金請領期間之培訓計畫書(申請106年全中運之選手訓練期間為106年5月至107年4月,106年全大運選手訓練期間為106年6月至107年5月)。
(六)領據或印領清冊。
(七)訓練補助金核撥金融帳號影本 (選手本人存摺封面影 本務必清楚可供辨識)。
六、如有帳號登錄疑問,請洽本案協力廠商環友科技公司李先 生,聯絡電話:(02)8792-2885分機821或洽本局承辦人魏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分機6610。